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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接收捐赠办法

【日期:2022/08/20 15:44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接收捐赠流程


第一条  捐赠者可以通过本基金会网站或者直接向基金会工作人员了解基金会及资助项目情况。本基金会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捐赠咨询和业务服务。
第二条  捐赠流程
1.基金会与具有捐赠意向的个人和团队建立联系,双方就捐赠内容、捐赠对象、捐赠用途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前期沟通与咨询,达成捐赠共识;
2.双方共同商议确定捐赠协议、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
3.双方代表签署捐赠协议。
4.捐赠方按照捐赠协议要求将捐赠资源转入基金会,基金会出具有关收据和接收证明。
5.基金会按照捐赠协议要求使用捐赠资源,并定期向捐赠方提供反馈信息,提交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书。
6.捐赠资源因完成功能、协议到期或捐赠方终止捐赠等原因需要终止的,由基金会提前与捐赠方联系,双方共同协商善后事宜。

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接收捐赠方式


1.如捐赠现金,请携带现金至沈阳农业大学财务处;
2.如捐赠其他货币资金,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银行账号:210014840010525010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农大分理处
3.在线捐赠;
4.如捐赠实物,请与我们联系。